当事人一:武汉希望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7829106XN
住 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8号武汉软件新城2期C11栋19层01号
当事人二:武汉康测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LT5J3P
住 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街道高新六路99号为侨服务产业园项目二期A幢6层
当事人三:武汉臻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9QKTC13
住 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花城大道8号软件新城三期D2栋1601
武汉希望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希望组公司”)、武汉康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康测公司”)和武汉臻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臻阅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参加我校“5个物种的基因组T2T测序分析”项目(招标编号:SZUCG20241315F),三家公司报名的IP地址完全一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上述公司涉嫌串标。
根据上述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相关承诺及《深圳大学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武汉希望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康测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臻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进行公示,并作出以下处理:
记入深圳大学供应商诚信档案库,列入“限制交易”名单,从被列入名单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集中采购及各二级单位自行采购。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