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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UCG20230966FW 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服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07/26 19:34:00

一、项目编号:

SZUCG20230966FW

二、项目名称:

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

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股份有限公司

118,400.00

2

深圳市睿德市场调研咨询有限公司

119,000.00

3

深圳城市之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3,2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睿德市场调研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城市之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横朗社区福龙路旁恒大时尚慧谷(东区)7栋408

中标(成交)金额: 118,4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服务

服务范围及要求

1.通过采购人就患者对医院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满意程度进行调查,促进医院改进相关问题;找出影响病患对医院不满意的因素,提出进一步完善服务工作的建议。调查数据采集方法多样化。评价指标、测评内容、调查测评问卷提问要切合不同调查对象情况进行制定。

2.调查内容:按季度开展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年度开展4次。单季度调查1090个样本量(门诊患者650个样本量、住院患者220个样本量,出院患者220个样本量),调查样本分配至各科室。

3.本项目要求配置≥8人的团队人员(含负责人)。

4.每次调查完毕后一个月内提供满意度调查报告等调查结果资料(调查数据库和 word 版调查报告)。

5.涉及所有资料及成果归采购人享有,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引用或公开发表本调研成果。

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合同签订日起365个日历日)。

服务标准

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中标人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投标响应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达到全部指标合格。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王鲲,冯玉春,王贤坤,单宝忠,王鑫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技术

综合实力

诚信情况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股份有限公司

118,400.00

42.0000

40.0000

5.0000

9.6847

96.6847

深圳市睿德市场调研咨询有限公司

119,000.00

32.6000

3.0000

5.0000

8.6723

49.2723

深圳城市之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3,200.00

26.1000

3.0000

5.0000

10.0000

44.1000

八、公告期限

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7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46室,谢老师。质疑咨询电话:0755-26057039。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梁老师,(0755)2183 9931或 (0755)2183 993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老师收-SZUCG20230966FW”)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服务)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患者满意度第三方调查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深圳市万人市场调查股份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5人,营业收入为3085.46万元,资产总额为8922.3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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