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大学拟对《2026年度园林苗木项目》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编号: | SZUCG20260242HW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园林苗木 |
| 合同金额: | 625410.00 元 |
| 中标供应商: | 四川啸林科技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条款、拟变更条款等) 一、变更事项: 对原合同(合同编号:[SZUCG20260242HW ])第八条“付款方式”第1款中关于付款条件及流程的约定进行修订。 二、变更金额 本次变更不涉及合同金额的增减,仅针对付款方式及条件进行明确与调整。 三、原合同条款 1、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货到指定地点,完成到货验收及完成安装工作后进行项目验收,每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并在保证存活期通过后,甲方提交资料至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乙方再开具发票。甲方整理相关付款资料,经付款审批流程后支付货款。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合规要求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该情形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 四、拟变更条款 现拟将原合同中“八、付款方式-1”修订为: 1.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货到指定地点,完成到货验收及完成安装工作后进行项目验收。乙方提供的每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并在保证存活期通过后,采购方整理相应批次货物的相关付款资料,经付款审批流程后支付货款。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甲方财务合规要求的,甲方有权暂缓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该情形不视为甲方逾期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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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因原合同所用模板为固定模板,付款方式条款不可修改。 签订时无法对该条款进行调整,现申请予以变更。 2. 遵循招标文件约定,保持合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本项目招标文件“付款方式”条款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供的每一批次货物验收合格并在保证存活期通过后,采购方整理相应批次货物的相关付款资料,经付款审批流程后支付货款。本次修订系在招标文件框架内,确保合同履行与招标文件要求保持一致。 3.审计部门不接受期中审计,项目需分次结算。 本项目分批次供货,审计部门要求全部货物整体验收合格后统一进行结算审计,不接受按批次逐次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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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2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自然日)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大学后勤保障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人: 姚老师 电话:18666667616 招标组织机构: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55-86938532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 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和招标组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