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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22/07/08 16:52:00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申请“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大学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招标,费用按项目实际发生,由各个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结算支付。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需求等)

20226月至20236月深圳大学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包括:外贸合同签署、减免税申报、报关报检、协调运输、验收付汇、索赔、退换货、配合海关核验、返修等全流程的一站式进口贸易代理服务。另外,发改委自行采购项目由代理方垫款后办理结算手续。

 

 

 

 

拟定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新拓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与营业执照上完全一致),地址:(供应商的注册地址)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设备采购资金的安全性要求

学校采购进口设备的国际贸易中,设备货款需经外贸代理公司付给供应商,由于金额大,外贸代理公司须受到学校的有效监管,以充分保证设备采购资金的安全性。

2.外贸代理服务的稳定延续性要求

学校采购进口设备的国际贸易中,经常跨年度才能完成设备的整个进口流程,要求外贸代理服务具有稳定的延续性。

该采购项目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的情形。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711日起至2022715日止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

联系电话:26900405 

 

采购执行部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 办公楼240

联系电话:26531129

电子邮箱:zhaobiao@szu.edu.cn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和采购人。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7月8日

下载附件: 专家论证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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