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申请“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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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大学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为资格招标,费用按项目实际发生,由各个教学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供应商结算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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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描述:(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需求等)
2022年6月至2023年6月深圳大学进口设备外贸代理服务,包括:外贸合同签署、减免税申报、报关报检、协调运输、验收付汇、索赔、退换货、配合海关核验、返修等全流程的一站式进口贸易代理服务。另外,发改委自行采购项目由代理方垫款后办理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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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新拓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与营业执照上完全一致),地址:(供应商的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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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1.设备采购资金的安全性要求
学校采购进口设备的国际贸易中,设备货款需经外贸代理公司付给供应商,由于金额大,外贸代理公司须受到学校的有效监管,以充分保证设备采购资金的安全性。
2.外贸代理服务的稳定延续性要求
学校采购进口设备的国际贸易中,经常跨年度才能完成设备的整个进口流程,要求外贸代理服务具有稳定的延续性。
该采购项目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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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7月11日起至2022年7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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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人: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电话:26900405
采购执行部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办公楼240室
联系电话:26531129
电子邮箱:zhaobiao@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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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和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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