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深圳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预算金额1万元(含本数)以上的自行采购项目(除E商城采购项目),应当形成采购记录表。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中已上线二级单位采购记录表模块,实现了采购记录表的在线填报、审批、合同备案及信息公开等功能。现为进一步规范我校自行采购内控管理,特对采购记录表填报要求如下:
1.自2025年7月1日起,采购记录表应在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s://bid.szu.edu.cn/bidsys/login/page)中在线填报及审批,计划财务部报账大厅不再接受线下填报及签字审批的采购记录表。
2.各单位的自行采购项目,应遵循公平竞争、货比三家、好中选优等原则认真做好调研工作,并须在采购记录表的采购情况栏填写市场调研结果(如三家供应商或三个同类项目的询价情况等),或上传三方报价单等相关材料。
3. 10万元至20万元的科研仪器设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招投标管理中心竞价采购,其中自行组织采购的项目须在线填报采购记录表,并上传科研仪器设备鉴定表。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部
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5年6 月 20 日
(咨询:梁老师,联系电话:26053052)
附:《自行采购项目系统操作指引》
https://bidding.szu.edu.cn/info/1029/264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