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管理,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规〔2013〕号)等规定,现公开征集校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踊跃报名。
一、 入选条件
(一)普通专家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2.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3.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的基本技能,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4. 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两院院士或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年龄放宽到70周岁以下;
5.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6. 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资深专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教授级高级职称人员,并有承担国家、省、市级重大项目经历和实绩;
2.有关政府部门或行业的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研究、制定、贯彻相关专业领域制度和政策的丰富经验,在本单位担任中高层领导职务。
二、征集办法
(一)征集范围:校内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
(二) 报名流程:符合条件的专家根据自愿原则申报校内评审专家(参加校内自行采购评审),按照以下流程完成报名入库等程序。
所需填报的资料:
①《深圳大学校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附表);
②身份证;
③专业职称证书;
④其他证明专业能力的材料;
⑤承诺书(附表)。
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证书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经所在部门在登记表加注意见盖章后,将以上所列①(word格式)②③④(PDF或JPG格式)资料的电子版发邮件至szuztb@szu.edu.cn,并将登记表①和承诺书⑤原件提交我中心246室综合管理办公室。
申请人经我中心审核批准后成为校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纳入我校专家库管理,根据随机抽取原则我中心会发送相关信息通知参与校内评标、定标、复议等评审活动。
联系人:谢老师,电邮:szuztb@szu.edu.cn
本征集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