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规范我校工作站设备有序采购,现就采购图形工作站、移动工作站及其他工作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校内各单位使用学校资金采购普通微型计算机类设备,用于办公及教学用途的,一般应采购台式计算机或便携式计算机,不允许购买工作站(包含图形工作站、移动工作站及其他工作站);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及其它科技活动用途的,经学校职能部门审批后,可采购工作站,并按照科研仪器设备进行管理。
二、经费是否允许购买
项目负责人须提前确认所用经费是否有采购工作站的设备预算,避免购买后影响项目验收结题。
三、采购方式
按照《深圳市2023-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要求,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应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程序采购。
工作站不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但因其属于市场货源充足、竞争充分、标准统一的通用类货物,应按照竞价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具体采购要求如下:
采购人采购工作站的,须先通过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的“深圳大学设备采购管理系统”中的“采购计划申请”模块申报采购计划,其中采购组织方式选择“校内集中采购”(预算金额100万以下)或“政府集中采购”(预算金额100万以上),主要技术需求栏填写计划购置设备的品牌与型号,用途勾选“科研”,备注栏填写申报原因及使用方向等信息,当采购计划的状态显示为“设备部通过”时,再根据招投标管理中心的采购要求进行采购:
1、预算金额20万(不含)以下的,由采购单位自行通过“深大竞价采购网”申报竞价采购;
2、预算金额20万以上的,由“深圳大学设备采购管理系统”自动推送到“深圳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四、其他注意事项
采购人须控制好经费使用进度,特别是经费即将到期的项目,务请提前申报,预留足够的采购时间。
实验室与国有资产管理部
招投标管理中心
计划财务部
2023年10月16日
流程图:

采购管理系统申报采购计划示范:

源网址:https://www1.szu.edu.cn/board/view.asp?id=50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