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苏州飞时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08319804X5
住 所:苏州高新区科技城华佗路12号2号厂房4楼
当事人二:上海惠原仪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1G902Y3C
住 所:上海市宝山区环镇北路936号1幢8层807室194
当事人三:上海源祈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BYLFHW33
住 所: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165号9幢五层(集中登记地)
当事人四:苏州工业园区汇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75642660XY
住 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83号2幢厂房二层
苏州飞时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飞时曼公司”)、上海惠原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惠原公司”)和上海源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源祈公司”)于2024年6月3日参加我校“原子力显微镜”项目(招标编号:SZUCG20241075EQ)。苏州飞时曼公司和上海源祈公司报名及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完全一致。根据《企业增值信用报告》,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的上海惠原公司为苏州飞时曼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上海惠原公司和苏州飞时曼公司参与同一项目投标且未如实申报关联关系,不符合招标文件资质条款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且两公司均在投标文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作出虚假承诺。
2024年6月20日,“原子力显微镜”项目(招标编号:SZUCG20241318EQ)重新组织采购,上海惠原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汇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汇光公司”)投标人联系方式完全一致,苏州汇光公司报名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签到IP地址、投标文件解密IP地址与上海惠原公司报名IP地址完全一致。上海惠原公司投标货物品牌为“苏州飞时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上述公司涉嫌串通投标。
根据上述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相关承诺及《深圳大学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苏州飞时曼精密仪器有限公司、上海惠原仪器有限公司、上海源祈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汇光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进行公示,并作出以下处理:
记入深圳大学供应商诚信档案库,列入“限制交易”名单,从被列入名单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学校集中采购及各二级单位自行采购。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