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广州谱维仪器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1340114725D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东棠基街1-11号二、三楼3B22房
当事人二:广州誉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06589535170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棠东官育路22号A309房
广州谱维仪器有限公司、广州誉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深圳大学 “高功率飞秒光纤激光器”项目招投标活动(招标编号:SZUCG20180071EQ,计划开标时间:2018年04月09日)。
经核,2018年04月03日上午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收到的广州谱维仪器有限公司、广州誉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公司的投标文件,系由同一个快递件寄达,因两家公司地址不一致,因此存在不合理性。
基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六)项的规定,广州谱维仪器有限公司、广州誉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属于“串通投标”。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及《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经批准,对广州谱维仪器有限公司、广州誉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做出以下处理:
(一)禁止参加“高功率飞秒光纤激光器”项目招投标活动;
(二)一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校内采购活动;
(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广州谱维仪器有限公司、广州誉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本处罚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向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提交书面申辩。逾期未提出书面申辩或申辩理由不成立,处罚生效。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8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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