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杭州卓衡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MA27XQP07C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绍兴路347号华洲创业大楼1号写字楼3楼307室
当事人二:杭州硕奇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898511065
住 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955号金沙湖畔商业中心1-2103
当事人三:杭州多么堂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0992786851
住 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经四支路138号1B104
杭州卓衡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杭州硕奇机械有限公司和杭州多么堂贸易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 参加我校“全自动打样机”项目(招标编号:SZUCG20230748EQ),三家公司上传投标文件时的IP地址完全一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上述公司涉嫌串标。
根据《深圳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经校内审批,现决定对杭州卓衡能源设备有限公司、杭州硕奇机械有限公司和杭州多么堂贸易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
(一)二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
(二)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3年0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