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35243235XH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三路3号5幢502室
当事人二:浙江强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7W11U6E
住 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胜路7号2号楼305室
当事人三:西安跃能微波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6MA712KUY5W
住 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919号万科城一期8号楼1单元2703室
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强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跃能微波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参加我校“X频段4通道 1W/2W SiP组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UCG20230714HW),三家公司上传投标文件时的IP地址完全一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上述公司涉嫌串标。
根据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强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跃能微波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相关承诺,对浙江臻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强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跃能微波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进行公示,并作出以下处理:
(一)二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
(二)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禁止参与我校采购活动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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