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河南佐磊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9KL1YG6B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6号楼西单元501号
当事人二:河南波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MA44TY3N64
住 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椿路11号河南大学科技园孵化器1号楼610室
河南佐磊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波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参加我校“多功能涂布装置”项目(招标编号:SZUCG20230942EQ),两家公司上传投标文件时的IP地址完全一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上述公司涉嫌串标。
根据河南佐磊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波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相关承诺,对河南佐磊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波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进行公示,并作出以下处理:
(一)二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
(二)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禁止参与我校采购活动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3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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