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告期限
2021年09月17日至2021年09月1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至学校汇元楼238室王老师处打印领取。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46室,谢老师。质疑咨询电话:0755-26057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