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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UCG20212965FW 深圳大学校属企业2021年度会计报告审计服务

2021/12/29 19:42:00

一、项目编号:

一、项目编号:

SZUCG20212965FW

二、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校属企业2021年度会计报告审计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适用于公开招标):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

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40,000.00

2

深圳市深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60,000.00

3

深圳源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0,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适用于公开招标):

深圳市深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深圳源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梅林路48号理想时代大厦15F、15G

中标(成交)金额: 140,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深圳大学校属企业2021年度会计报告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深圳大学校属企业2021年度会计报告审计服务,共计16个被审计企业。

服务要求

1.1中标单位对所有校属企业须按照统一的审计报告版本出具审计报告;

1.2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损益类科目均须披露明细;

1.3关联企业间往来账须核对;

1.4因被审计单位均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中标单位负责编制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并出具审计后的合并报告。有合并报告要求的公司,包括:资产经营公司、建筑设计院公司、文山投资、新拓企业、深大优课,须分别出具合并报告(其中, 建筑设计院公司还需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出具汇总报告)。相关合并报告的审计费用需计入各相关企业各自分项报价中;

1.5被审计单位仅对本单位审计期间的财务数据提供相关支持,中标单位应对审计报告中信息的准确性、相关性、可靠性负责;

1.6中标单位向资产经营公司提供合并报表工作底稿及抵销分录明细,对关联企业间往来业务出具审计管理意见;

1.7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西安分公司、上海分公司两个单位须异地外勤,因为异地审计发生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审计单位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另行承担;

1.8中标单位对新拓物业公司其下属高科利大厦管理处另行出具单独的专项审计报告;

1.9中标单位须就校属各企业年度审计情况向资产经营公司提交审计管理建议书,相关审计管理建议要求具体务实,具有可操作性,并应与相关企业经营班子充分沟通和核实;

1.10中标单位对新拓企业公司另行出具一份代理业务损益审计报告。

2.根据管理权限,资产经营公司的相关审计情况由中标单位向学校汇报;下属各企业的相关审计情况由中标单位向资产经营公司汇报,对资产经营公司负责。

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清单中对各被审计企业进行分项报价。中标单位与各被审计企业按照分项报价直接签订审计合同并收取审计费用;中标单位与各被审计企业签署审计合同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外勤小组组长“须具备中级会计师职称及以上”的要求提供资质材料, 被审计企业核实身份后允许审计。

4.投标单位须合理报价,投标单位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措施、项目的时间进度安排。实施方案在合同签订后,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最终实施方案需获得采购方确认。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人员配备计划、内部管理措施等。

5.若中标单位未能按照最终确认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审计工作,实际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不符合“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聘任员工并且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CPA)”要求,或者实际安排的项目团队各外勤小组组长不符合“须具备中级会计师职称及以上”要求,或者多数被审计企业提出质量问题,则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审计服务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人员要求:

中标单位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CPA);各企业外勤小组(进场审计人员)组长必须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服务时间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包括合并报告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和各企业审计管理建议书:

(1)中标单位应于 2022年3月15日前出具各企业审计报告初稿。

(2)中标单位应于 2022年4月30日前出具全部各企业审计报告正式稿(包括全部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正式稿)。

(3)中标单位应于 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与相关企业经营班子充分沟通和核实,出具各企业审计管理建议书。

服务标准

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中标人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投标响应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达到全部指标合格。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如有明细):

孙玉华,王又民,王小民,徐建华,姜连馥

投标供应商/ 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技术

综合实力

诚信情况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深圳国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40000.0

51.2

23.0

5.0

20.0

99.2

深圳市深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60000.0

52.0

23.0

5.0

17.5

97.5

深圳源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0000.0

47.4

23.0

5.0

17.5

92.9

深圳君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60000.0

47.4

20.9

5.0

17.5

90.8

八、公告期限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46室,谢老师。质疑咨询电话:0755-26057039。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蒋老师,136030209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老师收-SZUCG20212965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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