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集中采购
SZUCG20250461HW 购买苗木(含水生植物、盆苗)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8/04 17:04:18

一、项目编号:

SZUCG20250461HW

二、项目名称:

购买苗木(含水生植物、盆苗)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

深圳市汇元德科技有限公司

494,018.50

2

深圳市威鹏能源有限公司

498,590.00

3

深圳市鼎名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513,84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威鹏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鼎名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汇元德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村社区红桂路2059号红桂皇冠名庭2220

中标(成交)金额: 494,018.5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大叶油草

品牌

众创互联

规格型号

定制

数量

2500㎡

单价(人民币)

15.50元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刘重岳,戈早川,刘芳,储颖,梁正平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商务需求

技术部分

综合实力

诚信情况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深圳市汇元德科技有限公司

494,018.50

8.0000

44.0000

3.0000

5.0000

40.0000

100.0000

深圳市威鹏能源有限公司

498,590.00

8.0000

44.0000

0.0000

5.0000

39.6332

96.6332

深圳市鼎名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513,840.00

8.0000

44.0000

0.0000

5.0000

34.6113

91.6113

八、公告期限

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26531025。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0755)2653447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老师收-SZUCG20250461HW”)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购买苗木(含水生植物、盆苗))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大叶油草、台湾草、银边沿阶草、凤尾鸡冠花、四季秋海棠、狐尾天门冬、薰衣草(狭叶)、六月雪、紫花地丁、蓝星花、花叶络石、金叶过路黄、蓝花丹(蓝雪花)、蓝花藤、南天竹、鸳鸯茉莉、木绣球、朱蕉、洒金珊瑚、变叶木、榆叶梅、朱槿(大红花球)、金叶假连翘、细叶锦彩红桑、洋金凤、红花银桦、橙花银桦、紫花风铃木、红花玉兰、鸢尾(路易斯安娜)、旱伞草、纸莎草、花菖蒲、千屈菜、美人蕉、石菖蒲、王莲、水培发财树头、水培绿萝、单杆发财树、三支发财树、绿萝柱、(大三)金钱树、发财树头、小金钱树(圆叶)、小绿萝、墨兰、羽叶福禄桐、散尾葵、鹤望兰、猩猩木(粉色)、阿拉巴马、彩叶草、绣球花、福禄桐盆景、彩叶橡皮树、丛生福禄考、百里香、地中海荚迷、美女樱、花叶薄荷、瞿麦、美丽月见草、紫三叶、双荚决明、射干、千鸟花、随意草、散尾葵、火星花、龙血树(大)、龙血树(小)、长春花、鼠尾花、四季海棠花、矮牵牛、夏瑾、红马尾铁、凤梨红星、凤梨黄星、金边也门铁、变叶木、黄色变叶木、勒杜鹃、花叶鸭脚木),属于(农、林、牧、渔业)行业;制造商为(四川众创互联农资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从业人员35人,营业收入为1458万元,资产总额为1341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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