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ZUCG20250390GC
二、项目名称:
2025届毕业生宿舍粉刷工程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1 | 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78,505.21 |
2 | 深圳市宝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76,413.16 |
3 |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44,428.12 |
4 | 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804,617.83 |
5 | 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29,582.44 |
6 | 深投城建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 887,999.06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宝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保税区槟榔道3号吉虹研发大楼B栋五楼A座
中标(成交)金额: 578,505.21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2025届毕业生宿舍粉刷工程 |
施工范围 | 铲除油漆面、满刮腻子、抹灰面油漆、墙面一般抹灰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施工工期 | 20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刘纪东 |
执业证书信息 | 粤1442014201426046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罗嘉铭,张家强,章礼富,姜连馥,赵毅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技术部分 | 诚信部分 | 综合实力部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78,505.21 | 34.4400 | 5.0000 | 17.0000 | 37.8626 | 94.3026 |
深圳市宝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576,413.16 | 32.2800 | 5.0000 | 17.0000 | 40.0000 | 94.2800 |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44,428.12 | 33.7200 | 5.0000 | 17.0000 | 30.9721 | 86.6921 |
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804,617.83 | 33.8800 | 5.0000 | 17.0000 | 28.6553 | 84.5353 |
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29,582.44 | 33.6800 | 5.0000 | 17.0000 | 27.7929 | 83.4729 |
深投城建工程(深圳)有限公司 | 887,999.06 | 32.6800 | 5.0000 | 13.4000 | 25.9646 | 77.0446 |
八、公告期限
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26531025。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马老师,(0755)26535576
项目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梁老师收-SZUCG20250390GC”)
十一、附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2025届毕业生宿舍粉刷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2025届毕业生宿舍粉刷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深圳市顺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6人,营业收入为195303.231382万元,资产总额为73895.69181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