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集中采购
SZUCG20250058FW 深圳大学2+2国际本科项目2025年广告投放服务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03/17 11:31:15

一、项目编号:

SZUCG20250058FW

二、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2+2国际本科项目2025年广告投放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

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20,000.00

2

深圳云盟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68,000.00

3

深圳市厚拓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云盟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厚拓科技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第16层01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 320,0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深圳大学2+2国际本科项目2025年广告投放服务

服务范围

本次新媒体广告(微信朋友圈)投放的主要推广目标,一是为了传播深圳大学2+2国际本科品牌,二是为了宣传深圳大学2+2国际本科项目的优势,增加2+2国际本科项目曝光量。2025年为了进一步扩大深圳大学2+2国际本科项目招生规模,中标方须通过腾讯广告的投放平台,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投放内容包括项目背景介绍、专业方向(商科类、艺术设计类、传媒类)选择、国外合作院校介绍、报名方式以及项目相关图片信息。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

1、合同签订后,中标方收到首付款后,需一次性充值项目合同金额到广告账户。广告上线投放时间为合同签订日起到广告账户余额用完为止。2、合同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采购方提供项目宣传素材,中标方5个工作日内完成素材剪辑,素材设计等。

服务标准

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中标人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投标响应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达到全部指标合格。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谷陈英,王又民,钟月钦,单宝忠,稂丽萍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技术

综合实力

诚信情况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20,000.00

34.7100

25.0000

5.0000

32.5694

97.2794

深圳云盟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68,000.00

18.6100

9.5000

5.0000

35.0000

68.1100

深圳市厚拓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0

20.4300

7.0000

5.0000

31.2667

63.6967

八、公告期限

2025年03月17日至2025年03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26531025。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谷老师,(0755)89837332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老师收-SZUCG20250058FW”)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深圳大学2+2国际本科项目2025年广告投放服务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深圳大学2+2国际本科项目2025年广告投放服务,属于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广州璀颖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8人,营业收入为1118.10万元,资产总额为1118.4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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