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ZUCG20260264FW
二、项目名称:
人事档案整理装订及电子化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1 | 东方信腾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 289,845.00 | 2 | 深圳市聚赢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 242,300.00 | 3 | 中山市百思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252,000.00 | 4 |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才大市场、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人才研究院) | 269,350.00 | 5 | 深圳市夏尔科技有限公司 | 300,820.00 | 6 | 深圳市春晖信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83,6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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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聚赢档案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市百思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方信腾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兴旺路34号6栋厂房A101
中标(成交)金额: 289,845.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人事档案整理装订及电子化 |
服务范围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要求在125天(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包括:①250份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扫描、装订、录入系统等工作;②1445份档案的插页、扫描、装订、录入系统等工作。 |
服务标准 | 详见采购文件 |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湛悦,敖伟琴,牛丽红,蒋新梅,栾萍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技术 | 综合实力 | 诚信情况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东方信腾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 289,845.00 | 50.8800 | 33.0000 | 5.0000 | 8.3596 | 97.2396 |
深圳市聚赢档案管理有限公司 | 242,300.00 | 47.5200 | 33.0000 | 5.0000 | 10.0000 | 95.5200 |
中山市百思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 252,000.00 | 47.5200 | 33.0000 | 5.0000 | 9.6151 | 95.1351 |
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才大市场、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人才研究院) | 269,350.00 | 46.6700 | 32.0400 | 5.0000 | 8.0962 | 91.8062 |
深圳市夏尔科技有限公司 | 300,820.00 | 42.4100 | 21.1500 | 5.0000 | 8.0547 | 76.6147 |
深圳市春晖信档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83,675.00 | 40.0900 | 19.2000 | 5.0000 | 8.5415 | 72.8315 |
八、公告期限
2026年07月10日至2026年07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如认为中标结果损害了自身合法权益,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登录“深圳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依次点击“采购结果”-“采购结果质疑”-“发起质疑”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并同步提交纸质质疑材料原件。纸质材料可选择现场提交或邮寄方式(邮寄交邮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接收地址为: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47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26531025)。请务必注意,质疑的有效时间及受理依据,均以系统提交时间与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中较晚发生的时间为准;若系统内提交的电子版质疑内容与后续送达的纸质件存在不一致之处,将统一以最晚收到的材料作为最终处理依据。请各供应商知悉并妥善安排,确保材料及时、一致地提交。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深圳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点击“采购结果”菜单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湛老师,(0755)26536144
项目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方式: 075526532310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人事档案整理装订及电子化(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人事档案整理装订及电子化(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东方信腾档案管理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9人,营业收入为7146.49万元,资产总额为8355.36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