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一、项目编号:
SZUCG20220837FW
二、项目名称: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新增功能开发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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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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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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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解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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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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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鹏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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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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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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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鹏教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商报东路85号莲兴苑2D
中标(成交)金额: 430,000.00元
五、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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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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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新增功能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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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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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自行采购的采购记录表填报审核、采购内容公开、采购合同备案
按照新发布的《深圳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和《深圳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实现校内各单位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工程类单位自行采购项目和预算金额20万以下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填写采购记录表,上传科研仪器设备认定表,经办人、采购执行小组成员确认采购记录表,单位领导审核采购记录表,采购结果信息公开,采购合同备案等功能。
2、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公开招标、单位竞争性谈判、单位单一来源采购的管理及采购实施
按照新发布的《深圳大学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实现校内各单位自行组织的采用单位公开招标、单位竞争性谈判和单位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的20万至50万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管理及采购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计划,采购申报,编制采购文件,确认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供应商投标,组建评审小组和谈判小组,开标,评标(谈判),确认中标,发布中标公示,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质疑处理,采购合同备案等功能。
3、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采购管理系统需增加现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功能,包括:政府集中采购预算导入、采购意向公开、生成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导入政府集中采购计划,导出政府集中采购等功能。
4、政府集中采购执行过程文件及结果录入采购管理系统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包括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电子卖场)采购过程文件和采购结果录入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包括:采购文件,采购人代表授权书,评标报告,投标文件,质疑及答复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备案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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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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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谈判供应商项目实施前需与采购人进行需求确认,提供完善的技术设计及实施方案,并应通过采购人对技术设计及实施方案的认可;
2、系统功能开发完成后,需在测试环境下进行功能测试。项目实施中,需进行功能与性能的测试,过程中的测试可邀请采购人参与测试。相关的测试过程和结论应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最终验收时应提供正式的书面报告;
3、谈判供应商所开发的系统功能以及新部署的模块需满足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保的要求;
4、系统上线后,如果发现软件功能中存在设计开发上的故障及问题,谈判供应商要无条件进行修改;
5、谈判供应商所提供的软件系统必须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由产品软件版权产生的任何纠纷以及造成的各项损失,由谈判供应商负责赔偿;
6、谈判供应商需保障相关业务系统的安全及稳定性,不影响现有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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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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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完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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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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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项目采购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成交供应商在谈判中所作的一切承诺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达到全部指标合格。
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前需及时提交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系统操作使用手册;
(2)系统功能说明书;
(3)系统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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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马鑫达,王贤坤,向雄志,王又民,许智武
七、公告期限
2022年07月18日至2022年07月2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46室,谢老师。质疑咨询电话:0755-26057039。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马老师,13689522288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刘老师收-SZUCG20220837FW,0755-2653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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