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集中采购
SZUCG20250843HW 数字人制作及渲染系统-虚拟合成演播系统等一批系统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6/01/20 12:03:53

一、项目编号:

SZUCG20250843HW

二、项目名称:

数字人制作及渲染系统-虚拟合成演播系统等一批系统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

先壤影视制作(上海)有限公司

861,580.00

2

深圳市腾云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711,000.00

3

深圳市稻盛科技有限公司

914,700.00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腾云恒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稻盛科技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先壤影视制作(上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迪南路88号3303室 邮编:200120

中标(成交)金额: 861,58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数字人制作及渲染系统-动作捕捉控制系统

品牌

先壤

规格型号

CMAvatar

数量

1 套

单价(人民币)

154600 元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王建磊,赵毅,栾萍,蒋新梅,单宝忠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商务需求

技术部分

综合实力

诚信情况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先壤影视制作(上海)有限公司

861,580.00

11.0000

54.0000

3.0000

2.0000

27.5076

97.5076

深圳市腾云恒通科技有限公司

711,000.00

10.0000

43.6320

0.0000

2.0000

30.0000

85.6320

深圳市稻盛科技有限公司

914,700.00

10.3000

44.7660

0.0000

2.0000

23.3191

80.3851

八、公告期限

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26531025。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张老师,(0755)2653462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老师收-SZUCG20250843HW,0755-26531045”)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数字人制作及渲染系统-虚拟合成演播系统等一批系统)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数字人制作及渲染系统-动作捕捉控制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青瞳视觉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8 人,营业收入为4150.02 万元,资产总额为4917.86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数字人制作及渲染系统-面部捕捉系统、数字人制作及渲染系统-数字人渲染合成及播控系统、XR视频渲染服务器及渲染引擎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先壤影视制作(上海)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0 人,营业收入为2304.45 万元,资产总额为1786 万元,属于(小型企业);3.(数字人制作及渲染系统-虚拟合成演播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制造商为(上海洋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 人,营业收入为1850 万元,资产总额为2875 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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