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ZUCG20250893FW
二、项目名称:
学生赴蒙纳士大学访学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 1 | 上海罗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15,200.00 | 2 | 广州致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18,080.00 | 3 | 河南昊辰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418,050.00 | 4 | 上海勤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418,080.00 | 5 | 山东背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4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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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广州致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河南昊辰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罗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1698弄31号22幢6层6808室
中标(成交)金额: 415,200.0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学生赴蒙纳士大学访学服务 |
服务范围 | 本次行程为师生赴蒙纳士大学访问交流项目,项目包含土木工程相关前沿课程(不少于4节)、国际会议、专题研讨及国际赛事。中标人工作内容包括:全程提供服务,涵盖项目行程对接安排、签证、往返机票及接送机、保险、在地住宿(7天6晚)及用餐、入校行前培训及安全教育等,确保每个环节顺畅高效。 |
服务要求 | 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时间 | 2026年1月18日至2026年1月24日(共7天) |
服务标准 | 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中标人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投标响应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应达到全部指标合格。 |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宋靓媛,李存焕,王又民,黄淑霞,姜连馥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技术 | 综合实力 | 诚信情况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上海罗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15,200.00 | 30.8200 | 50.0000 | 5.0000 | 10.0000 | 95.8200 |
广州致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18,080.00 | 29.1400 | 37.0000 | 5.0000 | 9.9311 | 81.0711 |
河南昊辰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418,050.00 | 31.3400 | 0.0000 | 5.0000 | 9.9318 | 46.2718 |
上海勤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418,080.00 | 29.3200 | 0.0000 | 5.0000 | 9.9311 | 44.2511 |
山东背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418,000.00 | 27.5000 | 0.0000 | 5.0000 | 9.9330 | 42.4330 |
八、公告期限
2026年01月05日至2026年01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26531025。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宋老师,(0755)86670373
项目联系人: 梁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梁老师收-SZUCG20250893FW”)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SZUCG20250893FW学生赴蒙纳士大学访学服务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学生赴蒙纳士大学访学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上海罗客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5人,营业收入为4860.29万元,资产总额为5098.75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