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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UCG20250725GC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5/11/24 18:16:57

一、项目编号:

SZUCG20250725GC

二、项目名称: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

深圳市松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3,838.97

2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1,580.52

3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10,791.09

4

深圳恒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98,472.73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松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同发南路天珑移动总部大厦南侧19-013

中标(成交)金额: 373,838.97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SZUCG20250725GC 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

施工范围

近期医学部所提零星修缮需求较多,为加快工程进度,规范工程管理程序,拟将部分零散工程需求整合为一个工程项目,统一进行方案设计和招标施工。本工程项目主要包括:A1室内装修、医学部楼宇部分室内墙面翻新、A1-534会议室改造、A2-B101学生科创培训室装修、A7-335和337装修、A5空调冷凝水处理、室内网络线路改造等。

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 45 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

明思璇

执业证书信息

一级注册建造师中级工程师职称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李富强,冯玉春,戈早川,稂丽萍,刘芳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诚信部分

技术部分

综合实力部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深圳市松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3,838.97

5.0000

33.6000

16.6000

40.0000

95.2000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1,580.52

5.0000

34.8400

15.0000

39.1885

94.0285

深圳市艺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10,791.09

5.0000

36.0000

19.0000

27.8115

87.8115

深圳恒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498,472.73

5.0000

36.0000

15.0000

29.9988

85.9988

八、公告期限

2025年11月24日至2025年11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51室,王老师收,联系电话:0755-26531025。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徐老师 电话:1353775375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老师收-SZUCG20250725GC”)

十一、附件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医学部会议室改造及室内墙面维修工程(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深圳市松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3人,营业收入为17520.69万元,资产总额为4899.99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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