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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UCG20240926GC 教育学部汇德楼A座南面教室修缮工程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06/11 18:50:59

一、项目编号:

SZUCG20240926GC

二、项目名称:

教育学部汇德楼A座南面教室修缮工程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1

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87,300.30

2

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6,224.94

3

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1,387.55

4

深圳市格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50,033.01

5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2,513.75

6

深圳市宝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3,610.29

7

广东楚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46,973.61

8

深圳众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49,665.55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八路豪威科技大厦7F-E

中标(成交)金额: 387,300.30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教育学部汇德楼A座南面教室修缮工程

施工范围

1.拆除原有天花和墙面;2.制安铝穿孔天花板;3.制安灯具;4.墙面刮腻子刷乳胶漆等。

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60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

王文俊

执业证书信息

粤2442017201800336

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冯玉春,巫俊强,米旭明,詹勇,高蓝楠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投标报价(元)

技术部分

诚信部分

综合实力部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387,300.30

33.0000

5.0000

19.0000

32.8853

89.8853

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6,224.94

28.8800

5.0000

19.0000

33.8534

86.7334

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1,387.55

19.6400

5.0000

19.0000

43.0000

86.6400

深圳市格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50,033.01

26.0000

5.0000

19.0000

36.3865

86.3865

深圳市湛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2,513.75

24.0000

5.0000

19.0000

36.3885

84.3885

深圳市宝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83,610.29

24.0000

5.0000

14.0000

33.2016

76.2016

广东楚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346,973.61

22.6000

5.0000

13.0000

34.8720

75.4720

深圳众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49,665.55

24.0000

5.0000

19.0000

26.9081

74.9081

八、公告期限

2024年06月11日至2024年06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46室,谢老师。质疑咨询电话:0755-26057039。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0755)2653 083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老师收-SZUCG20240926GC”)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教育学部汇德楼A座南面教室修缮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教育学部汇德楼A座南面教室修缮工程,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从业人员25人,营业收入为5150.5978405万元,资产总额为3827.01116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 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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