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ZUCG20230871GC
二、项目名称:
汇真楼P111-2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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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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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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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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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恒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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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3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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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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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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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8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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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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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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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6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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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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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益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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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7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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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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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华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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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15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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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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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缀(深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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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6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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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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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诚建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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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9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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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恒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大浪社区新安三路118号顺恒利大厦101
中标(成交)金额: 307,324.03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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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真楼P111-2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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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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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静电蓝色环氧自流平;2.双面玻镁彩钢板;3.防盗门;4.强弱电改造;5.接地装置;6.洁净空调机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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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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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期为45天以内,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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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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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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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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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244202020211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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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刘威,邹永东,陈书青,李辉,刘士德
投标供应商/分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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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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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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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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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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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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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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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恒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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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3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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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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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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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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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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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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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勤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13,880.68
|
31.2500
|
8.0000
|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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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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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196
|
中众建设(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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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64.43
|
29.7500
|
8.0000
|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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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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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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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益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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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7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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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000
|
8.0000
|
11.0000
|
40.0000
|
86.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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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华源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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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153.73
|
27.3000
|
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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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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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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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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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缀(深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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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67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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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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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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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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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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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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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诚建建设(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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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99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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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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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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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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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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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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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告期限
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2.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246室,谢老师。质疑咨询电话:0755-26057039。
3.投标文件
采购人可自行登录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采购结果”中查看投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深圳大学
地 址: 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方式: 刘老师(0755)2653 0836
项目联系人: 黄老师
联系方式:szucgps@126.com (邮件主题:“黄老师收-SZUCG20230871GC”)
十一、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参加深圳大学的汇真楼P111-2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汇真楼P111-2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属于(建筑)行业;承接企业为深圳恒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从业人员36人,营业收入为1980.24万元,资产总额为523.60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投标人已知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规定,承诺提供的声明函内容是真实的,并知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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