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项目“SZUCG20201382FW 深圳大学平湖医院室内空气环境治理”现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 评标信息”中“3、综合实力部分,序号3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原招标文件为“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2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项目团队成员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聘任员工。投标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提供的人员须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如有虚假,将做投标无效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在此基础上,考察内容:
1.以下三项累加计分:
(1)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得34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得34分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室内环境治理员证书得34分,
同一个人员同时满足多项条件,不得重复得分。以上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学历证书、资格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现修改为“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组成人员不少于2人,未达到人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项目团队成员须是投标人的正式聘任员工。投标人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但提供的人员须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如有虚假,将做投标无效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在此基础上,考察内容:
1.以下两项累加计分:
(1)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得50分
(2)从业经历:有在室内空气治理服务项目中的工作经历得50分,
同一个人员同时满足多项条件,不得重复得分。以上项累计最高得100分。
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复印件(或官方网站截图)。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为2020年12月14日14:30 ,特此公告。
下载附件: szucg20201382fw 深圳大学平湖医院室内空气环境治理 招标文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