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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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00159-深圳大学18家校属企业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网上竞价采购公告

2013/05/06 11:46:00

   项目编号:20130100159
   项目名称:深圳大学18家校属企业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
   深圳大学根据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要求,拟以网上竞价方式采购下列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深圳大学18家校属企业规范化建设法律服务一项。
   二、 法律服务的方式及内容
   1.法律服务的方式:聘任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深圳大学校属企业规范化建设专项法律顾问,聘期两年,由深圳大学与中标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相关合同。
   2.法律服务的内容:
   (1)出具法律意见书
    对校属18家企业本次清产核资的全过程及产权无偿划拨到深圳市深圳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具符合深圳市财政委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对深圳大学决定进行清算或合并的校属企业出具相关的符合深圳市财政委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法律意见书。
   (2)非诉类法律服务
深圳大学校属企业规范化建设有关的非诉类法律服务及日常法律事务处理(不包括诉讼类法律服务)。
   三、投标资格:
    1.在深圳注册成立,执业律师人数在10人以上,具有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改制法律事务经历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执业律师资格的本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参与本次法律服务的竟聘);
    2.成立时间为三年以上;
    3.近三年没有受过行业协会惩戒;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 投标供应商在深圳大学网上竞价系统注册参与网上竞价,竞价前需将证明投标供应商主体资格及以往参与国有企业清产核资、改制法律事务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到招投标管理中心,否则竞价无效。
    2.最高报价不得超过20万元人民币(每年10万元),价低者中标。如有相同报价者,由深圳大学根据投标供应商的实际执业经历及专业水平综合评判后做出决定。
    3.每年由深圳大学付款一次,在合同签订月起的第12个月付第一年的法律顾问费,在合同期结束的当月付第二年的法律顾问费。
    4.投标供应商在深圳大学网上竞价系统注册参与网上竞价,注册网址:http://www.soeasycenter.com 或进入http://bidding.szu.edu.cn 点击“厂商竞价入口”。
   五、竞价时间
    2013年5月6日 12:00 至2013年5月15日 10:00
   六、项目答疑
    对本项目技术条款要求存疑的,可联系深圳大学校属企业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李刚老师,联系电话:0755-26535299。
本项目拟安排一次集中答疑活动,时间为2013年5月13日下午2:30,具体地点待定,有兴趣参与的投标供应商可提前来电确认。

 

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吉春  
联系电话:0755-26531129
传真:0755-26057039  
网址:http://bidding.szu.edu.cn/
地址:深圳大学后勤楼519

 

招投标投诉电话:0755-26531082
投诉邮箱:zhaobiao@sz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755-26536193

 

注:供应商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有作假或违纪,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竞价资格,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在网上进行实名通报,两年内禁止参加深圳大学的采购活动。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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