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进口仪器设备采购工作需要及学校采购招标的相关规定,决定就深圳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资格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法人参加,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资格
二、项目编号:SZU2013076FW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深圳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资格招标,服务期为二年,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家中标人承担深圳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外贸合同草拟与签署、海关减免税、信用证的开立、外汇付款手续、报关与清关、国内运输(监督货物运抵目的地)、商检、索赔、退换货等事宜。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请出示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权,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请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具有进出口代理事务中所需的谈判、签约、履约、银行、海关、商检、运输等国际金融与贸易的技术和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
4.依法纳税,信誉度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银行资信良好。提供: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至本项目公告期之后。办理地点: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银行资信证明。
5.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招标人认可的合法财务结算凭证。
6.在外贸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垫付部分货款(150万用于周转)能力及意愿,提供承诺函。
7.能够提供全套专业化服务,有具备报关和报检等外贸专业知识的人员专门从事招标人委托的各项代理业务。人员不少于6人,提供员工社保证明。
8.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具有不少于三年的仪器设备类产品的外贸代理经验,特别是高校仪器设备免税进口经验。须提供2010年1月1日以来业绩资料(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
五、报价方式:按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下、2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300万元(含)以上金额分段报价。其中20万元以下报固定金额价,其余分段报比率价。分段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经过成本核算与市场调研给出的上限价格:金额20万元以下报价上限为3000元; 20万元至300万元以下的报价上限为合同金额的1.8%; 300万元(含)以上的报价上限为合同金额的1.6%,封顶价为6万元,即代理费最高支付价。代理费计算方法为:成交外币价×评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代理费率。以上报价分项填写在投标报价表中。
六、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28 日(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 下午:2:30至5:30
地点:深圳大学后勤楼521B室
七、招标说明:
我校本次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采购为公开招标的服务资格认证,采用综合评分的评标方法,即通过对参与投标的代理商进行服务、商务和价格等方面综合性评分后,按分数的高低确定排名第一位的商家为中标人,授予其《深圳大学进口仪器设备外贸代理服务资格认证书》。
八、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由投标单位以现金支付)。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投标人联系方式
十、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13年5月29日 地点:后勤楼620 接收人: 潘世炜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5 月29 日 15:00
十二、开标地点: 深圳大学后勤楼620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电话进行查询:
电话:26531269 联系人:潘世炜 电子邮箱:1015583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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