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低值易耗品采购工作需要及学校采购招标的相关规定,决定就深圳大学化工学院实验用试剂耗材的供应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资格。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企业法人参加,项目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大学化工学院实验用试剂耗材供货资格
二、项目编号:SZU2013125HW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深圳大学化工学院实验用试剂耗材供货资格招标,服务期为一年,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从运营资质、产品质量、价格和提供的服务等方面确定不超过3家中标人承担化工学院实验用试剂耗材供货工作,服务内容包括:在深圳大学指定网站公开报价折扣和单价,接受实时订单,按照需方要求进行分批配送并协助需方验收,提供国家正式发票。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请出示副本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具有多年从事本行业经验,提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书(请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依法纳税,信誉度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银行资信良好。提供: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至本项目公告期之后。办理地点: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银行资信证明。
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提供招标人认可的合法财务结算凭证。
5.能够提供全套专业化服务,产品质量优良,分批配送及时配送,包装专业。提供能够证明销售的产品质量的证明书;如果不是本公司生产,还要求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
6.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或在深圳设有分支机构,具有不少于三年的专业服务经验,特别是高校低值易耗品的供货经验。提供相关证明,特别是2010年1月1日以来业绩资料(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有足够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员工组成名单和社保证明。
五、报价方式:按照用户提供的产品需求,报每项产品的折扣价,同时将产品品牌、生产厂家、市场公开销售单价和折扣后的单价一并列明在投标报价表中。不能提供的货物单独列明。报价已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配套资料费、验收检验费、培训费用以及售后服务费用等相关一切费用。
六、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9日(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 下午:2:30至5:30
地点:深圳大学后勤楼521B室
七、招标说明:
我校本次实验用试剂耗材采购为公开招标的服务资格认证,采用资格审核和价格比较的评标方法,即通过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商务和服务能力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再对其品牌和报价进行比较,品牌合格的,按投标折扣后的单价总价进行排名,总价报价低的排名靠前,取前3名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授予其《深圳大学实验用试剂耗材服务资格认证书》。评标委员会可根据报价合理情况,在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价格的二次谈判,要求资格审查合格的全体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
八、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由投标单位以现金支付)。
九、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投标人联系方式
十、递交投标文件:
时间:2013年7月10日下午15:00前 地点:后勤楼620 接收人: 潘世炜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7月10 日下午15:00
十二、开标地点: 深圳大学后勤楼620
十三、有关本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电话进行查询:
电话:26531269 联系人:潘世炜 电子邮箱:1015583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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