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拟对《深圳大学对口帮扶教师培训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编号: |
SZUCG20231707FW |
采购项目名称: |
深圳大学对口帮扶教师培训管理平台 |
合同金额: |
558000元 |
中标供应商: |
深圳市学堂科技有限公司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经甲乙双方协商,初始合同第七条 付款约定 第4、5款: “4. 验收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应金额的发票后支付合同款项35%(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叁佰元整,(小写)¥195,300.00 元。 5. 服务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应金额的发票后支付5%计(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玖佰元整,(小写)¥27,900.00元。” 变更和修改如下: “4. 项目按要求开发完成并上线运行服务30个工作日后进行验收;通过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尾款,即项目总款项的40%((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叁仟贰佰元整,(小写)¥223,200.00元)。 5. 甲乙双方约定在办理支付项目尾款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后期维保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项目总款项的5%((大写)人民币贰万柒仟玖佰元整,(小写)¥27,900.00元)。 6.系统完成验收之日起,根据附件3:项目(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乙方给予两年免费维护服务;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两年软件免费保修服务后,甲方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签订合同的时间是2023年12月31日,由于初始合同在付款约定相关条款与软件免费保修期2年在时间界定有歧义,实施过程时间跨度大,也不符合财务报账及固定资产入账管理实际操作流程;为保证原合同中内容完整执行又保障系统上线验收后使用过程免费保修期2年有效顺利执行,增加乙方向甲方支付项目后期维保服务的履约保证金及2年后退履约保证金的条款,作出变更的补充协议符合双方利益,合规和容易操作。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9日 |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大学教育学部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人:唐国良 电话:26465510 招标组织机构: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755-26918136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 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单位和招标组织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