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艺术学部申请深圳大学爱乐乐团2020新年音乐会的演出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大学爱乐乐团2020新年音乐会的演出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83万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描述:
2019年年底在深圳大学校内举办两场深圳大学爱乐乐团2020新年音乐会,邀请交响乐团同台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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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称:深圳交响乐团,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路2025号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我校将于年底举办两场深圳大学爱乐乐团2020新年音乐会,音乐会演出阵容强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需有强有力的交响乐协奏配合完成整场演出,且必须保证高水平的演出效果。
深圳交响乐团是国际知名交响乐团,与我校有多次深度合作,熟悉我校演出要求和环境,历次在校演出受广大师生好评,是唯一能配合完成两场音乐会演出的供应商。
该采购项目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其他具有复杂性、专门性、特殊性的项目,且只有唯一供应商的”的情形。故该采购项目只有深圳交响乐团能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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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12月03日起至2019年12月09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艺术学部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电话:0755-26536383
采购执行部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办公楼240室
联系电话:26531129
电子邮箱:zhaobiao@szu.edu.cn |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和采购人。 |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日
下载附件: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表(2020新年音乐会演出服务).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