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传播学院申请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2019年度项目财务评估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2019年度项目财务评估
项目预算金额:14万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需求等)
此项目为“宝安区宣传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估”中的财务评估工作,评估结果与项目得分直接挂钩。因其对专业性的要求需要委托第三方公司执行。要求熟知宣传文体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办法、资金项目财务评估内容,拥有丰富的基金项目评估经验,务必提供专业、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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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称:深圳君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与营业执照上完全一致),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深圳国际信托大厦1909室 |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为年度延续项目。自2014年起每年的宝安区宣传文体事业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财务评估均由深圳君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承担。该公司参与了最初的《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且每年度项目评审预算核定亦由其协助完成。该公司熟知宣传文体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办法、项目财务评估内容,拥有丰富的项目财务评估经验,其他公司不具备这方面的专业能力,无法胜任。且由于往年的评估工作均由该公司承担,为保持评估结果的一致性,也宜继续由该公司承担。综上,根据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3)(4)项规定,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及因项目的特殊性、复杂性,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我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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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止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传播学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联系电话:88113817
采购执行部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办公楼240室
联系电话:26531129
电子邮箱:zhaobiao@szu.edu.cn |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和采购人。 |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23日
下载附件: 宝安区宣传文体资金项目财务评估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