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公示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采购公告 > 征求意见公示 > 正文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客制化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2021/11/22 18:26:00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招投标管理中心申请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客制化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新增需求改造

项目预算金额28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描述:(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需求等)

深圳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自201712月验收上线以来,经过三年多的使用,系统运行稳定、反映良好。三年来,随着采购业务规范的不断改变和提升,学校采购业务的持续增多,为校内采购人、评标专家和供应商提供更为安全、便捷的用户体验及操作便利性、特别是为了满足科研类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优化招标评标工作流程,经征求各单位意见,我们对系统提出了新的需求和修改要求,具体如下:

 

一、   系统公共功能

1.  整个系统的在线Word文档编辑窗口(PageOffice窗口)可以同时打开多个窗口,可以同时在多个窗口编辑、复制、查看等操作。

2.  Word文档在线编辑工具(PageOffice插件)安装前弹出说明提示,提示安装需要管理员权限,及安装注意事项,并给出安装下载地址。

3.  Word文档在线编辑工具(PageOffice插件),服务器端及客户端,都从原来的4.2.0.1版升级到4.6.0.4,解决Word文档在线编辑PageOffice插件)的已知bug

4.  在系统所有审核功能完成时,新增提示下一步环节的工作内容,指引操作人员正确的操作下一步审核及工作。

5.  优化系统界面显示内容,避免操作产生歧义。包括调整系统的专业名词,统一界面风格,调整菜单顺序及名称,优化功能按钮顺序及名称,修改弹框提示内容等等。

 

二、   采购申报模块

1.  我的采购申报模块:采购经办人提交采购申报时,显示深大提供的承诺书模板中的内容,提示采购经办人操作需要承担的责任。

 

三、   采购管理模块

1.  发布采购公告模块:完善公告发布到本系统、发布公告到学校网站、从本系统撤回公告、从学校网站撤回公告,的功能,并且有日志记录可以查看操作过程。

2.  分配采购文件制作人模块:将之前的指派招标文件制作,修改为分配采购文件制作任务,并完善指派功能。

3.  制作采购文件功能:制作采购文件页面中,新增一列数据显示,把审核记录中的“审核时间”显示出来,并能点击表头切换顺序倒序,默认顺序(先提交的排前面)。注意:只显示最大那个时间,显示表头为最新审核时间

4.  制作采购文件模块,新增发送短信功能,要求如下:

a)  采购文件制作人完成采购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修改)后,提交给采购经办人修改、确认时,发信息给采购经办人,提醒他(她)修改、确认采购文件。

b)  采购文件提交给采购经办人修、该确认后,如经办人未及时处理,每7天(天数可配置)系统自动发信息提醒采购经办人。

c)  信息内容:【深大招标】您的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已经制作完成,请尽快登录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http://bidding.szu.edu.cn/)修改、确认招标文件。为提高招标项目进度,请务必于一周内修改反馈招标文件

5.  制作采购文件模块:编制招标文件点击后弹框,其中的按钮【录入评标文件】改为【录入评审信息】,并同时修改该按钮弹框的标题为【录入评审信息】。编制采购文件功能点击后弹框,其中的标题【投标基本信息】改为【项目基本信息】。

6.  确认采购文件模块:功能优化,采购人没有录入评标文件的权限。并修改页面文字及按钮文字,【录入评标文件】修改为【评标文件】,【查看招标文件】改为【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改为【修改/确认招标文件】。

7.  制作采购文件模块:生成招标文件启动采购时,采购文件中的PDF文件需要学校数字签章。

 

四、   投标管理模块

1.  投标报名情况模块:新增【废标】和【查看废标公示】功能,并允许发布废标公示。

2.  供应商投标报名模块:需要填写投标联系人信息,并且默认值从供应商报名项目时填写的投标联系人信息中获取。

 

五、   采购结果模块

1.  中标通知书模块:中标单位信息取供应商报名项目时填写的投标联系人信息。

2.  确认采购结果及核准采购结果模块:其中的待确认及待核准的项目,添加到首页待办事项中。

3.  确认采购结果模块:对于非评定分离的项目,去掉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的环节,也就是说,在这种评标方式下,评审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供应商不需要采购经办人确认,就进入发布采购结果公示环节。

4.  中标公示模块:将之前的手动填写公示内容,修改为按照深大提供的模板,根据项目信息自动填写中标公示内容,减少操作员工作量及出错的可能性。

5.  中标通知书模块:新增下载及电子签章功能,中标通知书经招标中心签章后,采购方(经办人)和供应商才可以下载。

6.  打印中标通知书模块:中标通知书新增“吊销”状态,中标通知书被吊销之后,由招标中心的人重新选择新的中标单位(默认提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选择新的中标供应商后,新的供应商能查看、打印、下载中标通知书。

7.  打印中标通知书模块:中标通知书加入二维码,扫描二维码可以查询到一些项目信息,参考深大老师给信息模板。

8.  打印中标通知书模块:在中标通知书模板中,保存生成PDF,增加招标单位(深圳大学采招中心)的签章功能。

 

六、   开标和评标模块

1.  抽取评标专家并通知模块:新增“导出签到表”、“导出劳务费”两个功能。

2.  主持人—开标、评审功能,价格相关模块优化,如下所示:

(1).解密之后,获取价格立刻显示到【投标报价】列中,主持人可以查看,供应商不能查看;

(2).填写/修改报价后,立刻显示到【投标报价】列中,主持人可以查看,供应商不能查看;

(3).点击【公布报价】后将显示的价格公布给供应商查看,主持人,专家,供应商皆可查看;

3.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在主持人界面中,项目在所有评审数据签章完毕后,状态由“定标”改为“结束评标”,没有权限的人不能再倒灰系统查看、修改评审过程数据,只能看签章结果数据。

4.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评标界面中,专家初审情况Tab页标签的文字修改,及各页面数据排序按照评分排序,具体如下所示:

(1).专家初审情况修改为专家评审提交情况

(2).资格性审查修改为:资格性审查情况

(3).复合性审查修改为:符合性审查情况

(4).综合评分审查修改为:综合评分审查情况

(5).及各Tab页面数据行的排序,有评分的按照评分倒序显示。

5.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开标页面中,新增倒计时显示供应商最后解密时间。

6.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开标页面中,“唱标”按钮修改为“公布报价”,并优化报价输入方式。

7.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开标页面的最低价格法定标页面中,新增一列“排名”数据,并按照价格顺序排序。

8.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开标页面,评标结果中,确定中标单位下拉框,默认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下拉框允许手动选择。

9.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评标过程中,允许主持人暂停评标封存数据,新增“评审暂停封存数据”功能,点击该按钮后,所有人不能进入和查看评审数据,只有当主持人再次开启评审时才可以继续评审。

10.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综合评分,新增“特别说明”按钮,并允许专家手动输入特别说明文本,保存后自动保存到PDF文件中。

11. 专家评审模块,新增《廉洁自律承诺书》,并在其中自动获取显示项目名称及编号。

12.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重新设计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页面,优化用户体验,资格性审查调整顺序:最左侧与最右侧对调,中间不变(符合性审查和综合审查一样修改),列表显示审查项。

13.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资格性审查表转PDF后,PDF中要新增数字证书签章,并在资格性审查页面中增加下载按钮,以方便下载该审查表。

14. 主持人—开标、评审模块,切换供应商时,记住当前审查投标文件的页码,包括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性审查、综合评分法,审查过程中,系统记住当前审查的页码,当切换其它供应商后, 再切换回来还能回到原来的位置。

 

七、   供应商客户端模块

1.  采购管理模块,新增确认澄清说明模块页面,有澄清信息时,待办事项中出现系统提示信息。

2.  供应商注册页面、供应商个人注册信息、供应商审核、供应商管理等功能页面、按要求删减和保留字段项、简化供应商注册填写信息、提高供应商注册及审核的效率。

3.  开标与评标模块优化,去掉界面界面只有两个图片,并优化展示页面风格,提供最后界面时间倒计时显示。

 

八、   专家库管理模块

1.  将深大现有专家数据信息导入到采招系统专家管理中,并优化专家注册及专家管理页面显示,专家分类按照树形结构显示。

 

九、   进度及查询模块

1.  将菜单【统计与查询】修改为【进度及查询】,【全流程查询】修改为【项目进度查询】,将这个两个模块菜单前移至【个人中心】模块与【采购计划】前模块之间,并优化项目进度查询页面内容。

 

 

 

拟定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鹏教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景华社区商报东路85号莲兴苑2D

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深圳市鹏教科技有限公司从2017年起一直是深圳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系统的开发方和维护方。本项目是对原系统的功能改进,只有原供应商能够完成。该采购项目属于《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的情形,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11123 日起至20211129 日止

联系方式: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办公楼240

联系电话:26531129

电子邮箱:zhaobiao@szu.edu.cn

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和采购人。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22日

手机扫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