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3)项规定,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申请电子鼻咽喉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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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电子鼻咽喉镜
项目预算金额:2700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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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描述:(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需求等)
采购项目为上海澳华电子鼻咽喉镜(VRL-XQ30),数量1套,主要用于耳鼻咽喉科门诊、病房重要的、必不可少的辅助检查,与我院已采购的上海澳华电子鼻咽喉镜主机(AQ-100)配套使用,保修期不得低于5年,售后服务及时、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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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供应商名称:广东百吉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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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及相关说明:
所申请项目为我院已采购上海澳华电子鼻咽喉镜主机(AQ-100)配套专用的电子鼻咽喉镜(VRL-XQ30),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釆购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为保证与原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向原供应商添购的可以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申请与上海澳华电子鼻咽喉镜代理商为广东百吉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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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2年9月27日起至 2022年10月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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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福新路1号
联系电话:21583830
采购执行部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办公楼240室
联系电话:26531129
电子邮箱:zhaobiao@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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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和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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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6日
下载附件: 附件6: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电子鼻咽喉镜单一来源专家论证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