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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行深圳大学工程项目校内招标2013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2013/03/07 16:37:00

各投标单位:

为提高深圳大学工程项目校内招标工作效率,简化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手续,方便投标人参与我校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我中心试行深圳大学工程项目校内招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并对2013年校内招标工程项目投标人年度资格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年度投标保证金制介绍

本通知中所称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制”是指,对于深圳大学规定范围内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规定金额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后,招标人向其出具“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投标人在年度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内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相应的招标项目时,在开标文件中出具“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即可,无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二、根据自愿原则,投标人可选择缴纳年金方式,一次缴纳,全年有效。没有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仍可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每次投标时交纳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不会因未交纳年度投标保证金而受到排斥。

三、2013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适用范围为预算2万至40万的深圳大学校内招标工程项目。

四、2013年度投标保证金自我中心开具“年度投标保证金收据”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31231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可以随时递交,该保证金为无息年度保证金。

五、在递交2013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同时,我中心对投标人年度投标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所需资料见附件。

六、投标人可随时预约办理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退还需填写退还年度投标保证金申请表和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票据原件(格式见附件),我校无息退还到投标人。投标人发生国家招投标法规和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所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2013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以网上转账形式提交。

账户:深圳大学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大学支行

账号:0362100045710

备注:2013年度投标保证金

八、咨询电话:资料审核—26531269,财务--26057039。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七日


下载附件: 深圳大学工程项目校内招标年度投标保证金通知-附件.doc     深圳大学校内招标工程项目2013年度投标保证金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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