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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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收取并清退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2019/09/06 17:16:00

各供应商: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我校政府采购活动,经研究决定从即日(指从201996日起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约定取消收费的)起不再收取涉及招投标业务的各类保证金。

1.   对于以单位银行账户缴纳保证金和已发送邮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准确无误的,我中心将在本学期按月集中统一清退所有商户以往至今缴纳的保证金,201996日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应缴纳及已缴纳的仍将按照原有退付规定退付,退付名单请关注网站“投标保证金”内公告,自行查询到账情况。

2.   对于未发送邮件提供账户信息或账户信息不明确的,请尽快将账户信息发至szu_zb@126.com邮件主题:“退还保证金账户”,以文本格式正文(勿发送附件或图片)发送的账户信息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开户行、账号,附件或图片一律退回。

银行账户、公司名称等有变更的,应以附件形式补充发送工商变更等原件的扫描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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